1.贯彻落实国家、地方和学校的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障法律、规章、政策;
2.负责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,建立完善教职工薪酬分配体系并组织实施;
3.教职工薪酬标准核定、起薪、停薪、调薪及调动人员工资转移等工作;
4.教职工社会保险的审核、缴纳及管理;兵团工资系统及社保系统的及时更新等工作;
5.负责教职工工伤材料审核、工龄认定及退休养老待遇管理等工作;
6.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的统计、监督,并定期通报;汇总教职工请销假情况并落实请假期间待遇;
7.负责全校人员经费预算和上报工作;
8.负责保险费报销、落实人才津贴等相关待遇;
9.校内二级单位的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和管理指导;
10.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