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教职工学历提升、岗位培训、访问研修等管理工作;
2.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;
3.负责学校职称改革工作,组织开展各系列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;
4.负责落实新进人员安家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;
5.负责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,协助相关部门将政治标准贯彻到教师入职、聘用、培育、考核、晋升等环节;
6.负责建立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,做好师德师风考核监督工作及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工作;
7.负责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调查研究,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依据;
8.负责部门精神文明建设、综合治理、廉政建设、保密等日常管理工作;
9.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